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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土保持法修订施行15周年来长江流域水土流失面积减少7.42万平方公里
作者:水土保持技术服务 发布日期:2026-03-03

自2011年3月1日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施行以来,长江委和流域水利部门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流域各地走出了一条依法防治水土流失、建设生态文明的新路子。截至2025年,长江流域水土流失面积累计减少7.42万平方公里。

水土流失面积强度“双下降”

数据显示,与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数据相比,长江流域水土流失面积减幅达19.29%,其中中度及以上侵蚀面积减幅高达67.69%。最新动态监测显示,2025年长江流域水土流失面积已降至31.04万平方公里,占土地总面积比例由21.37%下降至17.33%,水土保持率提高至82.67%。长江上游森林覆盖率达47.8%,嘉陵江及沱江中下游、三峡库区等重点治理区林草植被覆盖率提高约30%,荒山荒坡面积减少70%,生态环境和人居环境显著改善。

监管执法动真碰硬见实效

坚持用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保护生态环境。15年来,长江委携手流域19省(自治区、直辖市)大力推进水土保持法配套法规建设,497个县(市、区)通过全国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县达标验收。  

       流域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流域管理机构依法加强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严监管态势不断巩固,监管效能显著提升。15年来,累计审批流域内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31.6万个,开展监督检查44.9万个次,查处违法案件3.7万起。其中,长江委累计开展部批生产建设项目监督检查1887个次,印发监督检查意见835份,对270个项目开展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核查。丹江口库区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长江经济带监督执法专项行动形成有力震慑。水利部水土保持遥感监管成果显示,长江经济带违法违规项目数量从2019年开展长江经济带监督执法专项行动时的2.4万个降至2024年的0.4万个,降幅超80%。水土保持法治意识日渐深入人心,生产建设单位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水平有效提升,15年来流域内61个生产建设项目被命名为国家水土保持生态文明工程或示范工程。

联防联控联治迈出新步伐

落实“强化流域管理机构统一规划、统一治理、统一管理”要求,长江委牵头建立长江流域水土流失联防联控联治工作机制,会同19省(自治区、直辖市)共商共治。会同川渝两省市连续5年开展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生产建设项目协调监管,联合陕西、湖北、河南3省常态化开展丹江口库区及其上游流域人为水土流失遥感监管和风险跟踪预警。“十四五”期间,向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移交水土保持违法线索22条,立案查处17起,跟踪督办涉及水土保持的960个水安全问题整改,推动形成“流域管理+区域管理+行业管理”的协同监管新格局。

生态价值转化实现突破

坚持“综合治理、因地制宜”,以小流域为单元,累计治理水土流失面积超27万平方公里,2025年长江流域水土保持率提高至82.67%。建成生态清洁小流域587条,打造了一批以山青、水净、村美、民富为目标的示范工程。积极探索“治理—增值—循环”良性发展路径,推动完成水土保持生态产品价值转化133单,交易金额超7亿元,获绿色金融支持近8亿元,反哺治理投入1.4亿元,绿水青山向金山银山转化的通道不断拓宽。

基础支撑能力显著增强

长江委牵头编制完成《长江流域(片)水土保持规划》,构建起“六带四片三区”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布局。建成1个流域中心站、18个省级监测总站、89个地市级监测分站、232个监测点,推进国家水土保持监测站点优化布局工程建设,自2018年起实现长江流域水土流失动态监测全覆盖。积极推进数字孪生长江(水土保持)建设,构建水土保持“一张图”,重庆“水土保持智管”、安徽“皖土智配”、贵州大数据平台等信息化成果不断涌现,水土保持预报、预警、预演、预案能力持续提升。

根据“十五五”相关规划,到2030年,长江流域将基本建成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水土流失综合防治体系,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积10.29万平方公里,建设生态清洁小流域707条,水土保持率提高到83.8%以上,人为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控制,水土流失严重区域得到基本治理,水土保持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有效建立。长江委也将携手流域各地,继续扎实推进统一规划、统一治理、统一管理,着力提升水土保持管理能力和水平,为长江水利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来源:人民长江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