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及监测单位水平评价管理办法》(中水会字〔2022〕第015号),中国水土保持学会组织开展了2023年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及监测单位水平评价工作。
经评审,695家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通过评审,其中5星级39家、4星级97家、3星级219家、2星级254家、1星级86家,247家未通过评审;519家水土保持监测单位通过评审,其中5星级36家、4星级71家、3星级149家、2星级165家、1星级98家,237家未通过评审。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申报单位164家,其中方案编制单位71家,监测单位93家。
现将评审结果予以公示(详见附件1~4),公示期为2023年9月12日至18日,共计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社会各界和个人对评审结果如有异议,请于2023年9月18日下午5点之前,以电话、邮件(发送指定邮箱)等方式向我会实名举证,并实事求是提供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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