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6年是实施“十五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全年水土保持工作总体思路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治水重要论述精神及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落实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我省相关措施,紧密围绕全省水利中心工作,坚持依法监管、系统治理、创新驱动,以巩固治理成果、提升防治效能为主线,扎实推进各项任务,确保年度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积4000平方公里以上,水土保持率达到72%。
一、系统推进水土流失综合治理
1.突出区域重点,实施精准治理。依据全省水土流失状况与区域功能定位,分区分类安排治理项目。陕北地区聚焦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与高质量发展,紧扣荒漠化治理、黄河“几字弯”和三北工程攻坚战战略部署,筑牢黄河流域生态屏障,重点开展流域(区域)综合治理、病险淤地坝除险加固和老旧淤地坝提升改造项目,有效减少入黄泥沙;关中地区以小流域综合治理和城市水保为重点,结合城市更新行动,不断提升城市水土保持功能;陕南地区围绕筑牢秦岭生态屏障、守护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地,以小流域提质增效和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为抓手,持续提升区域水源涵养能力。
2.强化项目建设全过程管理。加快项目前期工作进度,严格项目审查审批,确保项目及时开工建设。强化项目质量管理,做好质量安全培训与抽查检查。全力推进项目建设进度,适时组织督导,及时将项目进展信息录入全国水土保持信息管理系统,确保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年度投资完成率达到水利部要求。对确需调整计划的项目,及时组织开展项目复核和审查审批。加快推进“十四五”以来已完工项目竣工验收,持续更新项目验收台账,力争省批项目竣工验收率达90%以上,全省项目验收率达到60%以上。组织开展2027年度治理项目的优选与储备,拟于2027年实施的中省水利发展资金项目应于2026年7月底前报省水利厅开展审查或项目复核,确保9月30日前项目全部储备到位。常态化做好“两图一库”项目入库审核工作,根据市县需求进行动态更新。
3.全力保障淤地坝安全运行。落实常态化督查机制,夯实中型以上淤地坝“三个责任人”责任,做好淤地坝日常管护维护。配合做好汛前全面排查,督促市县做好受损淤地坝修复和排查问题整改。指导市县做好防汛应急预案编制和备汛工作,特别是串联式淤地坝的防汛预案,督促相关市县完成淤地坝防汛预案备案工作。进一步梳理我省下游有人淤地坝,完善项目台账清单。对已安装安全监测设施的淤地坝开展复核工作,确保安装接入到位。建立全省淤地坝一坝一表台账,并常态化更新淤地坝管理系统。
4.扎实做好“十五五”重点项目前期工作。着力推进拟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的重大项目前期工作,深化项目可行性研究,提高设计质量,同步推进办理相关前置审批手续。积极向国家有关部委汇报衔接,全力争取项目与资金支持,力争更多项目落地实施。
5. 科学编制“十五五”水土保持规划。坚持高点站位,全面对接国家战略部署与我省发展需求,深入开展前期重大专题研究,科学谋划“十五五”时期全省水土保持发展的目标指标、重点任务、重大工程和政策举措。同步指导市县做好本级规划编制工作,确保上下衔接、协调一致,为未来五年全省水土保持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科学的规划引领。统筹推进重点专项规划编制,协助省发改委高质量完成丹江口库区及上游水污染防治和水土保持“十五五”专项规划编制,同步编制秦岭保护水土保持专项规划,进一步细化重点区域治理蓝图。
6.加强世行项目实施管理。围绕“水资源利用效率提升、水污染防治、改善生态系统治理、乡村产业开发、支持服务能力建设”五大结果领域,加快项目前期工作及支持服务体系建设,全力推进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
二、依法严格人为水土流失监管
7.落实水土保持空间管控要求。依法划定并公告禁止开垦的陡坡地范围,严格按照水土保持空间管控要求抓好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和重点工作。
8.加强生产建设项目全过程监管。严格水土保持方案审批,规范方案变更管理,开展水土保持方案质量抽查,提升水土保持方案质量。强化对弃渣场选址、表土保护、道路及场地边坡分级、溜渣控制、施工期防护等重点环节的审查把关。开展风险排查,优化监督检查方式,落实“有风险强监管、无风险不打扰”。综合运用卫星遥感、无人机和现场检查等手段,强化对项目的监管覆盖与效果。加大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核查力度。
9.持续加大水土保持执法力度。持续开展“未批先建”“未批先变”“超出防治责任范围”“防治不达标”“未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未验先投”违法查处,按水利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执法工作的通知》规范执法程序。深入推进水土保持信用监管。完善水土保持市场主体信用信息记录、评价与共享机制。强化信用评价结果在行政审批、监管检查、资金安排等方面的应用。推动建立跨部门联合激励与惩戒机制。
10.提升遥感监测发现与处理能力。强化水土保持遥感监管应用,提高扰动图斑识别精度和效率,实现疑似违法违规图斑的精准锁定。健全遥感发现问题的分级交办、现场核查、依法查处、整改销号的闭环管理流程。提升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质量。
11.强化跨部门协同执法。加强与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交通运输、林业等部门的协作,完善信息共享与执法联动机制。针对矿产资源开发、交通建设、风电光伏等重点领域,组织开展专项执法行动,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三、夯实水土保持监测评价基础
12.做好年度水土流失动态监测。完成2025年全省水土流失动态监测深度分析,发布2025年度《陕西省水土保持公报》。组织开展2026年度水土流失动态监测,准确掌握水土流失状况及变化趋势。围绕重点区域开展专题监测分析。
13.优化监测站网,提升运行水平。优化调整监测站点布局。推进部分监测站点自动化、智能化升级改造。改善站点运维环境,完善功能配套,保障设施设备运行,规范观测数据整编,推进站点自动化升级改造。
14.深化监测成果应用与服务。加强监测数据的整编分析与挖掘。结合小流域划分与治理项目,开展治理成效跟踪评估。总结2025年网格化管控试点经验,以北洛河流域为对象开展小流域单元管控研究,启动小流域分类治理技术导则编制工作。严格落实空间管控制度要求,扎实推进省级重点区域划定成果落地。
15.规范监测成果评价工作。持续开展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成果评价认定工作,推进省级监测成果评价管理办法颁布实施。严格把关评价审核流程和标准,开展成果质量现场复核,为水土保持监督监管提供精准、可靠的数据支撑。
四、完善水土保持体制机制
16.强化部门协调联动。充分发挥水土保持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定期研究协调重大问题。加强与发展改革、财政、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农业农村、林业等部门的沟通,在政策协同、规划衔接、资金支持等方面形成合力。
17.完善政策制度体系。及时修订《陕西省淤地坝建设管理办法》《陕西省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制定印发《陕西省损坏、占用淤地坝处置管理办法》《陕西省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等,不断健全水土保持管理制度体系。研究制定《陕西省石质淤地坝设计指南》《生态清洁小流域初步设计报告编制规程》等技术标准,持续完善水土保持技术标准体系。科学编制《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工作方案》,为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18.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落实推广富平县“五水协同”经验,建立全省生态产品目录清单,聚焦淤地坝新增耕地指标、小流域碳汇等方向,探索构建价值转化项目培育机制。开展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区域水土保持生态功能监测,精准评估水土保持功能,依托省级协调机制规范核算与交易,推动生态优势转化为经济价值。
五、强化支撑保障能力建设
19.狠抓问题整改落实。把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巡视、审计等各类反馈问题整改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开展“回头看”,严防问题反弹回潮;对正在整改的问题加大推进力度,确保按时限整改销号;对共性问题、深层次问题坚持举一反三,健全制度机制,以问题整改的实际成效提升水土保持工作整体水平。
20.加强科技创新。支持水土保持关键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的研发与推广,开展丹江流域坡改梯新型筑坎技术(土-砼复合)推广应用等技术研究。试点开展城市水土保持治理项目,探索建立城市水保政策制度和技术标准。
21.扎实推进第一批国家水土保持示范创建工作,各级要加强全过程跟踪指导和要素保障,申报单位要对标创建指标精心组织实施、查漏补缺,确保我省申报的包括示范县、示范园、示范工程在内的15个示范创建项目在创建周期内指标达标,按时提交评估报告,力争最大限度获得国家最终认定。
22.提升能力与扩大宣传。组织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水土保持业务培训。利用各类宣传平台,广泛宣传水土保持政策法规、治理成效与典型经验,提高社会公众的水土保持意识,营造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