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 言
发布水土保持公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赋予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现将云南省2024年水土保持情况予以公报。
目 录
综 述 1
第一部分 水土流失状况 3
1.1全省水土流失总体情况 3
1.2水土流失动态变化 3
1.3六大水系水土流失状况 6
1.4重点高原湖泊水土流失状况 9
1.5重点区域水土流失 12
1.6全省水土保持率 16
第二部分 水土流失综合治理 21
2.1全省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情况 21
2.2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实施情况 21
第三部分 水土保持监督管理 22
3.1水土保持方案审批 22
3.2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备 22
3.3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 22
3.4水土保持监督执法 22
3.5水土保持信息化监管 22
第四部分 水土保持监测 24
4.1全省水土保持监测 24
4.2典型监测站点水土流失观测结果 24
第五部分 重要水土保持事件 31
5.1重要会议 31
5.2重要制度 31
5.3重要工作 32
5.4重要活动 33
附 录 34
综 述
2024年,云南省水土保持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十六字”治水思路和关于治水重要论述,围绕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的意见》要求,健全水土保持体制机制,构建“大水保”工作格局,做到“基础扎实、监管有力、治理有效、监测全面、宣传到位”,全力推动全省水土保持高质量发展。全省水土流失面积9.44万平方公里,比2023年减少1774.63平方公里,减幅1.85%,全省水土保持率达到76.04%,水土流失面积、土壤侵蚀强度呈现双下降趋势。
巩固“大水保”工作格局。积极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开展水土保持目标责任考核,不断压实各地党委、政府责任,实现考核正向激励作用。坚持部门联动,与省自然资源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林草局等部门联合开展全省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规划编制、推进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部门协作机制不断强化。
强化人为水土流失监管。全面建立以遥感监管为基本手段、重点监管为补充、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强化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全链条监管,完善省级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工作规则,全省审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2822个,征收水土保持补偿费59717万元,开展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检查3403个,接受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项目2156个,开展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核查581个。严格行政执法,全省查处水土保持违法案件85起,立案73起,结案56起,罚款866.18万元。首次全面开展农林活动遥感监管,采取农林部门核查、水利部门复核、分类开展问题认定等方式,及时发现、坚决遏制禁垦坡度农林开发违法行为。
推进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全省共完成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5940.08平方公里,按治理措施分,实施坡改梯473.72平方公里,营造水土保持林302.42平方公里,营造经济果木林237.77平方公里,种草85.80平方公里,封禁治理3387.88平方公里,其他措施1452.49平方公里。已实施的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减少土壤侵蚀量497.37万吨,项目区生态环境和农业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
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测。持续开展全覆盖水土流失动态监测,开展全省13种典型林分林下盖度监测调查和水土流失动态监测模型参数本地化研究工作,提出动态监测模型因子优化建议。全面落实省统管、州(市)监管、县主管的监测站点运行管理责任,不断规范监测站点运行管理。常态化开展水利部组织1次、省级加密2次的生产建设项目遥感监管,共完成1969个疑似扰动图斑的现场复核,发现并查处违规违法项目(活动)531个。
深化水土保持改革创新。2024年11月6日,云南省首单曲靖市马龙区水土保持项目碳汇交易在第五届中国水土保持学术大会上成功签约,交易金额达381.48万元,为西南地区金额最大的水土保持项目碳普惠交易。同时,此次交易为全国首次有个人自愿购买水土保持碳汇,受让方数量创类似交易新高。
扎实推进绿美河湖建设。坚持实施绿美湖泊(水库、河流)工程、水利风景区绿美提升工程,2024年以来,全省累计建成绿美河湖对象267个,新增绿化面积1.64万亩,新增植树量156.31万株,完成投资7.22亿元,有力减少入河入湖泥沙,着力提升河湖生态系统水土保持功能和碳汇能力。
第一部分 水土流失状况
1.1全省水土流失总体情况
(1)水土流失面积
水土流失是指在水力、风力、重力及冻融等自然营力和人类活动作用下,水土资源和土地生产力的破坏和损失,包括土地表层侵蚀及水的损失。水力侵蚀是云南省水土流失的主要形式,水土流失动态监测成果显示,云南省2024年水土流失面积9.44万平方公里,占土地总面积39.4万平方公里的23.96%。
(2)土壤侵蚀强度
土壤侵蚀是指在水力、风力、冻融、重力等自然营力和人类活动作用下,土壤或其它地面组成物质被破坏、剥蚀、搬运和沉积的过程。土壤侵蚀强度是指以单位面积和单位时段内发生的土壤侵蚀量为指标划分的土壤侵蚀等级。按侵蚀强度分,轻度、中度、强烈、极强烈、剧烈侵蚀面积分别为65526.09平方公里、12505.94平方公里、6592.45平方公里、6117.75平方公里、3657.80平方公里,分别占全省水土流失总面积的69.42%、13.25%、6.98%、6.48%、3.87%。
1.2水土流失动态变化
2024年云南省水土流失面积、土壤侵蚀强度均呈现下降趋势。
2024年全省水土流失总面积较2023年减少1774.63平方公里,减幅1.85%。从各类土壤侵蚀强度等级变化看,轻度侵蚀面积减少64.62平方公里,中度侵蚀面积减少932.22平方公里,强烈侵蚀面积减少509.77平方公里,极强烈侵蚀面积减少176.06平方公里,剧烈侵蚀面积减少91.96平方公里。
1.3六大水系水土流失状况
(1)金沙江水系
金沙江水系水土流失面积28172.32平方公里,占其流域面积109500平方公里的25.73%。与2023年相比,水土流失面积减少636.80平方公里,减幅2.21%。
(2)珠江水系
珠江水系水土流失面积16634.39平方公里,占其流域面积58600平方公里的28.39%。与2023年相比,水土流失面积减少255.66平方公里,减幅1.51%。
(3)红河水系
红河水系水土流失面积17787.45平方公里,占其流域面积74200平方公里的23.97%。与2023年相比,水土流失面积减少402.15平方公里,减幅2.21%。
(4)澜沧江水系
澜沧江水系水土流失面积19455.95平方公里,占其流域面积88500平方公里的21.98%。与2023年相比,水土流失面积减少834.36平方公里,减幅4.11%。
(5)怒江水系
怒江水系水土流失面积9069.58平方公里,占其流域面积33400平方公里的27.15%。与2023年相比,水土流失面积增加453.85平方公里,增幅5.27%。
(6)伊洛瓦底江水系
伊洛瓦底江水系水土流失面积3280.34平方公里,占其流域面积19000平方公里的17.26%。与2023年相比,水土流失面积减少99.51平方公里,减幅2.94%。
1.4重点高原湖泊水土流失状况
2024年,云南省重点高原湖泊水土流失面积1223.41平方公里,占其流域面积7841平方公里的15.60%。按侵蚀强度分,轻度、中度、强烈、极强烈、剧烈侵蚀面积分别为828.88平方公里、219.17平方公里、91.90平方公里、60.58平方公里、22.88平方公里,分别占其水土流失总面积的67.76%、17.91%、7.51%、4.95%、1.87%。
1.5重点区域水土流失
1.5.1赤水河流域
2024年,云南省赤水河流域水土流失面积984.79平方公里,占其流域面积2044.93平方公里的48.16%。按侵蚀强度分,轻度、中度、强烈、极强烈、剧烈侵蚀面积分别为620.00平方公里、145.71平方公里、94.68平方公里、97.96平方公里、26.44平方公里,分别占其水土流失总面积的62.96%、14.80%、9.61%、9.95%、2.68%。与2023年相比,水土流失面积减少13.00平方公里,减幅1.30%。
1.5.2牛栏江流域
2024年,云南省牛栏江流域水土流失面积2849.04平方公里,占其流域总面积11408.40平方公里的24.97%。按侵蚀强度分,轻度、中度、强烈、极强烈、剧烈侵蚀面积分别为1895.80平方公里、592.52平方公里、226.70平方公里、105.82平方公里、28.20平方公里,分别占其水土流失总面积的66.54%、20.80%、7.96%、3.71%、0.99%。与2023年相比,水土流失面积减少26.13平方公里,减幅0.91%。
1.6全省水土保持率
水土保持率是指区域内水土保持状况良好的面积(非水土流失面积)占该区域面积的比例,是反应水土保持总体状况的宏观管理指标,是水土流失预防治理成效和自然禀赋水土保持功能在空间尺度的综合体现。
根据云南省2024年水土流失动态监测成果,云南省水土流失面积9.44万平方公里,水土保持率为76.04%,与2023年相比提高了0.45%。
第二部分 水土流失综合治理
2.1全省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情况
2024年,全省共完成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5940.08平方公里,按治理措施分,实施坡改梯473.72平方公里,营造水土保持林302.42平方公里,营造经济果木林237.77平方公里,种草85.80平方公里,封禁治理3387.88平方公里,其他措施1452.49平方公里。已实施的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减少土壤侵蚀量497.37万吨,项目区生态环境和农业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
2.2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实施情况
2024年,国家下达云南省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项目57项,涉及全省16个州(市)55个县(市、区)57条小流域,项目总投资41746万元,全部为中央投资,计划治理水土流失面积985平方公里。截至2024年12月底,实际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积994.64平方公里,完成率101%。
第三部分 水土保持监督管理
3.1水土保持方案审批
云南省共审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2822个,其中,省级审批67个,州(市)级审批419个,县级审批2336个。设计水土保持投资2341728.36万元,设计防治责任范围66267.98公顷,设计拦挡弃土弃渣26480.25万立方米。
云南省水利厅从严开展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建立专家动态入库管理机制,完善会前评审专家随机抽取规则和会后评审单位从严审查报告制度。2024年云南省水利厅审批各类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67个,按行业类别分,交通项目24个,能源项目21个,水利项目5个,矿产资源项目2个,其他项目15个。
3.2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备
云南省共接受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2156个,其中,省级76个,州(市)级293个,县级1787个。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对581个已报备的生产建设项目开展了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现场核查工作。
3.3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
云南省依法征收水土保持补偿费59717万元,其中,省级征收10747万元。
3.4水土保持监督执法
持续优化监管方式,统筹各类监督检查事项,随机抽取检查对象、检查人员,做到“项目公开、人员随机、一个地方只跑一次”,全面提升监管效能。2024年,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对3403个在建生产建设项目开展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其中,省级检查80个,针对存在问题按照“一项目一清单”形式向建设单位印发监督检查意见。严肃查处生产建设项目违法违规行为,全省查处违法案件85起,立案73起,结案56起,罚款866.18万元。
3.5水土保持信息化监管
全面完成全省新审批的2822个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等相关数据的录入工作。积极落实遥感监管“核-认-查-改”全过程各环节,完成水利部统一组织1次和省级加密2次共3次生产建设项目遥感监管,完成1969个疑似扰动图斑的现场复核,发现并查处违规违法项目(活动)531个。按照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图斑精细化”要求,完成57个在建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项目实施方案、措施信息、施工准备、施工进度等各阶段信息录入。
第四部分 水土保持监测
4.1全省水土保持监测
2024年,全省水土保持监测工作聚焦监测站网建设和运行管理、水土流失动态监测、信息化监管监测、生产建设项目监测管理等重点工作,全力提升监测技术服务能力。省水保监测总站印发《云南省水土保持监测站点运行管理暂行办法(试行)》,全面落实省统管、州(市)监管、县主管的监测站点运行管理责任,不断规范监测站点运行管理。按规划对监测站点布局进行优化,统筹经费确保23个监测站点正常运行。全面完成2024年度全省39.4万平方公里水土流失动态监测,不断深化拓展动态监测成果应用,及时掌握六大流域、重点高原湖泊、牛栏江、赤水河等重点区域的水土流失面积和强度变化状况。依托全国水土保持信息管理系统,督促项目建设单位和监测单位依法依规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工作,落实监测“三色评价”等各项管理制度。
4.2典型监测站点水土流失观测结果
(1)小流域控制站观测成果
(2)坡面径流场观测成果
第五部分 重要水土保持事件
5.1重要会议
(1)2024年1月5日,云南省水利厅在昆明市召开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评审工作座谈会,省水利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包崇国主持会议并讲话。
(2)2024年3月26-27日,水利部在广东省广州市组织召开2024年全国水土保持工作会议,水利部副部长朱程清出席会议并讲话。云南省在会上作典型交流发言。
(3)2024年6月26日,云南省水利厅在红河州蒙自市召开2024年全省水土保持工作会议,省水利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包崇国出席会议并讲话。
(4)2024年11月6-9日,第五届中国水土保持学术大会在云南省昆明市召开。中国水土保持学会理事长田学斌出席开幕式并讲话,云南省人民政府副省长杨洋出席会议并致辞。
(5)2024年12月30日,云南省水利厅召开推进2025年州县水土保持率目标实现工作视频会议,省水利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包崇国参加会议并讲话。
5.2重要制度
(1)《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水土保持重点区域划定技术指南的通知》(办水保〔2024〕2号,2024年1月4日)
(2)《水利部关于加强水土保持空间管控的意见》(水保〔2024〕4号,2024年1月5日)
(3)《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4年水土保持工作要点的通知》(办水保〔2024〕54号,2024年2月8日)
(4)《水利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部批项目水土保持监管工作的通知》(办水保〔2024〕57号,2024年2月21日)
(5)《水利部水土保持司关于加快推进水土保持重点区域划定落地工作的通知》(水保监督函〔2024〕2号,2024年3月19日)
(6)《水利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建立健全生态清洁小流域水土保持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的意见》(水保〔2024〕249号,2024年9月13日)
(7)《水利部办公厅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水土流失治理的指导意见》(办水保〔2024〕243号,2024年9月14日)
(8)《水利部水土保持司关于公布水利部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查专家库专家名单的通知》(水保监督函〔2024〕24号,2024年9月14日)
(9)《云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云南省2024年水土保持工作要点的通知》(云水保〔2024〕4号,2024年2月26日)
(10)《云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2024年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工作计划的通知》(2024年3月19日,云水保〔2024〕6号)
(11)《云南省水利厅关于开展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质量抽查工作的通知》(云水保〔2024〕7号,2024年3月21日)
(12)《云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水土保持重点区域划定技术方案的通知》(云水保〔2024〕12号,2024年4月12日)
(13)《云南省水利厅关于下达2024年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目标任务的通知》(云水保〔2024〕14 号,2024年4月23日)
(14)《云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2024年度水土保持目标责任考核指标考评细则的通知》(云水保〔2024〕21号,2024年7月11日)
5.3重要工作
(1)2024年2月20日,水利部选定云南、陕西两省开展二十五度以上陡坡地遥感监管试点工作,云南省首次全面开展农林活动遥感监管,采取农林部门核查、水利部门复核、分类开展问题认定、部门联合查处等方式复核认定合规图斑503个,形成《云南省二十五度以上陡坡地遥感监管试点工作总结》,为全国全面加强禁垦坡度水土保持管理探索有效路径。
(2)2024年3月1日,云南省水利厅联合省广播电视台、昆明市水务局、安宁市水务局、八街街道办,在安宁市举办全省百县万村水土保持科普活动启动仪式暨“党建引领保水土 党员先行宣国策”主题党日活动。全省16个州(市)积极响应,采取科普海报、动画视频、党员宣讲队进村入户等方式,全方位宣贯水土保持政策,开展科普活动5358次,参与人数达58万人次,宣传报道1371次。
(3)2024年5月30日,云南省水利厅组织有关单位和社会团体参加第一届“人与青山两不负”水土保持科普短视频创作大赛,《蓄水保土你我他,幸福美满千万家》《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典范—元阳梯田》《泥石流那些事儿》《群众多参与,工程少问题》4个原创作品全部获奖,其中,省水利厅主创作品《蓄水保土你我他,幸福美满千万家》获一等奖。
(4)2024年11月6日,曲靖市马龙区水土保持项目碳汇交易在第五届中国水土保持学术大会上成功签约。作为全省水土保持碳汇交易第一单,转让水土保持碳汇量11.56万吨,金额381.48万元,平均每吨33元,是西南地区金额最大的水土保持项目碳普惠交易。同时,此次交易为全国首次有个人自愿购买水土保持碳汇,受让方数量创类似交易新高。
(5)2024年12月30日,云南省水利厅印发《关于推进第二批水土保持项目碳汇交易试点工作的通知》,联合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云南省分行转发《关于贯彻落实建立健全生态清洁小流域水土保持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意见的通知》,明确第二批水土保持项目碳汇交易、第一批生态产品价值转化培育清单,指导马龙区、耿马县、沾益区、石屏县、新平县、巧家县、澜沧县7个县(区)开展碳汇交易工作;指导东川区、阳宗海、腾冲市、西盟县、临翔区、澄江市6个县(市、区)开展生态产品价值转化工作。
5.4重要活动
(1)2024年1月22—26日,省水利厅党组成员、驻省水利厅纪检监察组组长龚学艺一行赴普洱市、玉溪市、楚雄州就水土保持小流域治理、新增国债资金项目等重点水利工作和水利发展资金管理使用等开展调研,实地查看项目建设情况,并与基层干部和群众进行深入交流。
(2)2024年2月27日—3月1日,水利部水土保持监测中心副主任乔殿新一行赴云南开展水土保持监测检查工作。
(3)2024年4月9日—12日,湖北省水土保持学会副理事长吴遵雄带领湖北省水土保持学会有关负责同志,组成调研组到云南省调研交流水土保持有关工作。
(4)2024年6月27—28日,云南省水利厅在蒙自市举办2024年全省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培训班,全省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负责同志、云南农业大学、省水投公司等单位代表共计190人参加培训。红河州人民政府副州长陆强作开班致辞,省水利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包崇国作开班讲话。
(5)2024年10月18—20日,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水土保持局二级巡视员韩凤翔率工作组对云南省级水土流失动态监测成果质量控制进行调研和指导。
附 录
来源:云南省水利厅
编辑:水土保持技术服务网www.stbc.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