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中所示为水利部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服务指南,各省市县审批情况以行政审批局规定为准。根据经验,水土保持方案编报送审一般需要报送的资料如下:
1、申请审批水土保持方案的函2份;
2、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2本;
3、建设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建设单位公章);
4、建设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盖建设单位公章);
5、办理人授权委托书。
(附件示例文本及注意事项见文后附件)